欢迎光临甘肃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
申请入会:0931-4806579 | 新闻供稿:0931-8455308 | 申请会员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通过甘肃省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系统申报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0 20:41:54 关注度: 883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通过甘肃省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系统申报资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甘肃省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办理便利化和规范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我厅新开发了甘肃省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涉及我厅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等事项,全部通过新系统办理,不再使用原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信源6.0系统),企业对申报事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我厅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变更、重新核定事项,企业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部门事项→省住建厅→申报事项(如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新申请)→在线办理→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注册登录后即可按办事指南的要求在线填报相关资料并上报,主管部门收到报送信息后即按程序进行审核。

三、新平台启用后,我厅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同步发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电子证书。

四、新系统启用后,原系统内的备案信息会同步导入,无需重新录入,企业和人员信息填报不详的请尽快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变更的于10月30日前提交变更申请,过期未变更的将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执行。

五、新系统自2020年10月20日正式上线,10月25日以后从信源系统报送的申请事项一律不再受理。

六、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人员和业绩等信息,对弄虚作假企业和为申报单位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我厅将利用新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达标企业通过系统及时反馈进行预警提示,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撤回资质。

业务咨询电话:0931-8929351 

技术服务电话:13893201840

技术服务QQ群:621368698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019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关于邀请参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禁用HBCD联合倡议的函..
下一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